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抓考风,促学风,提高监考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对同一考场的监考教师做适当调整,即同一考场的监考教师由来自不同学院的教师监考(下称交叉监考),现将有关内定通知如下:
一、实施交叉监考的时间为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实施交叉监考的课程为期末考试周安排的课程(含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的量大面广的公共课程和由各教学承担单位安排的其它课程)。非考试周安排的考试课程按现行政策实施监考。
二、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的量大面广的期末考试周的公共课程的监考安排,由公共课承担学院发布。
三、由各教学承担单位安排在考试周的课程的主监考教师由承担学院(主监考学院)安排(在青果教务系统安排,以下同),辅监考教师由配合学院安排,见附件。
四、各教学承担单位安排在考试周的考试课程需在17周周一下班前在系统内完成排考,配合学院应在17周周三下班前在系统内完成相应监考教师的安排,并通知到位。排考完成后系统内的信息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变动,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向教务处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五、课程承担学院和负责安排监考老师的学院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好此次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
附件安排表内各教学承担单位考试周考场次和应安排的辅监考老师数均为预估数,相互配合的学院场次数大致相当。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於猛联系。
附件:学院交叉监考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学院交叉监考安排表
主监 考学院 | 主监考学院 考场预估数 | 辅监考学院 安排教师预估人次 |
商学院 | 120 | 人文100、马院5、机建15 |
人文学院 | 80 | 商学80 |
马院 | 1 | 商学1 |
机建学院 | 3 | 商学3 |
法学院 | 12 | 体育12 |
体育学院 | 9 | 法学9 |
教育学院 | 13 | 外语13 |
外语学院 | 13 | 教育13 |
物信学院 | 7 | 化环7 |
化环学院 | 8 | 物信8 |
医学院 | 60 | 数计45、生科15 |
数计学院 | 46 | 医学46 |
生科院 | 18 | 医学18 |
音乐学院 | 14 | 美术14 |
美术学院 | 2 | 音乐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