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对象
计划于2022年6月申请毕业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研究生,具体包括:2019级全体研究生及其他未参加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考核工作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工作流程
1.提交考核申请。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登记”页面填写中期考核内容,提交后请导师审核。
2.导师网上审核。导师在系统“学生毕业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导师评价内容并完成审核操作。
3.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核查。学院秘书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及学生成绩单,按照当前阶段应修学分数及应完成的学业进度,核查学生已修学分是否达标、必修环节或实践课程是否满足相应进度的学业要求。在系统“毕业—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核查意见并完成审核操作。
4.报送考核材料。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学生在“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审核”页面打印《中期考核表》,签名后报送学院秘书。
5.材料审核归档。学院秘书汇总《中期考核表》,报分管领导审批盖章,确认签名齐全及材料无误后装入学生学位档案盒存档。学位档案关乎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学院需谨慎整理,妥善保管。
四、考核工作要求
1.中期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是培养过程管控的必要环节,未参加中期考核的,无法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2.学院应对中期考核情况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主动跟踪,要求导师加强指导,督促学生跟上培养进度,对毕业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建议延期毕业。
3.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院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丰富考核形式,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安排考核时间和进程。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江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系统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