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校研〔2014〕5号)、《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江校研〔2011〕10号)文件精神,为肯定成绩,鼓励优秀,拟开展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类别
(一) 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二) 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
二.申请条件及评审比例
(一)校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1. 评选范围:2021届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2.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在校期间曾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类竞赛获奖或其他科研创新成果突出;
(3)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参加“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且仍处于处分期内;
(2)按学籍管理规定未修满规定学分或按学位授予条列未及时获得学位而延长学习时间;
(3)有一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
被推评为“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同学,如当年未能按期毕业取得学位者,学校将撤销其“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称号。
3. 名额分配:2021届拟毕业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9人,推评人数按照各一级学位点总人数10%进行计算,拟推评19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一级学科(类别) | 毕业生数 | 评选比例 | 评选人数 |
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8 | 10% | 2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6 | 2 | |
3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7 | 1 | |
4 | 教育 | 29 | 3 | |
5 | 艺术 | 35 | 4 | |
6 | 控制工程 | 29 | 3 | |
7 | 医学 | 35 | 4 | |
合计 | 19 |
4.评审细则:为评选出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审细则参照各一级学科《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二)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
1. 申请条件:以江汉大学(英文:Jianghan University)为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在科研论文、学术著作、国家专利、挑战杯大赛或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具体要求以《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江校研〔2011〕10号)为准。
2. 评审比例:以实际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数量为准。
三. 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5日前,个人申报。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评定表》(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5),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核,并送至一级学科进行评选。其中申报“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项目中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并在个人提交《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前提请导师、学院在系统内完成相应成果的审核工作。
2.6月3日前,一级学位点推荐。各一级学位点成立工作小组,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人员,以及科研创新成果奖励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评结果报送研究生处复审。
3.6月11日前,学校复审并公示。研究生处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最终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确定最终评定名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牵头单位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冯老师 | 736798802@qq.com |
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王老师 | 597197891@qq.com |
教育学院 (教育) | 蔡老师 | 974573607@qq.com |
美术学院 (艺术) | 张老师 | 318822640@qq.com |
智能制造学院 (控制工程) | 彭老师 | |
医学院 (临床医学) | 汪老师 | 306634908@qq.com |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科研成果奖励,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二)遵循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公示要求。
请各一级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于2021年6月3日前完成各学位点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江汉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评定表(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2.江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盖章纸质版);
3.江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报告(word格式,电子、盖章纸质版);
4.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申请审批表(PDF格式,盖章扫描件);
5.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盖章纸质版)。
以上纸质版材料(第2、3、5项)经一级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处(行政楼3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第1-5项)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6485947@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4733251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