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硕士毕业生实践性环节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丽姣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2041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1届学位授予工作,现对2021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性环节学分认定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4月1日—416

二、具体流程:

1. 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学院”)组织研究生按照所在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培养方案填写《硕士研究生实践性环节学分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准备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例如学术讲座考核表、文献综述报告、实践报告等)提交导师审核;

2. 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在《认定表》填写认定意见并签名;

3. 研究生将含导师同意认定意见的《认定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4. 研究生秘书老师汇总后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署学分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审批后的《认定表》原件交研究生处,复印件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归入课程考核档案由学院归档。

三、其他事项:

1. 学分认定关系研究生成绩的完整性,是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的必要条件,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研究生完成学分认定工作,按时提交《认定表

2.《认定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属于课程考核档案,是各类学科评估的重要依据,学院妥善保管

3.完成学分认定工作请参考本通知附件文件格式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84225960

附件: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性环节学分认定表(2021版).docx

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讲座考核表.doc

江汉大学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doc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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