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胡丽姣发布时间:2021-02-10浏览次数:2465

各学院、各单位:

彻落实应勇书记关于“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的讲话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2/t20210202_3330482.shtml)。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研究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在研未验收)和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参与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否则将被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2.指南中一项任务即为一个项目,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3.目一经立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调整。申报项目和内容不得涉密。

4.项目申请省拨经费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00万元,学校按15%予以配套。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人2月18日前报送材料,并完成盖章手续,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b.bstd.ov.n),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17:00。

寒假期间,请申报人注意时间要求。

三、申报材料

1.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要承诺并签章)。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书。

3.单位法人证书。

4.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需在申请提交前15日内)

项目申报和参与单位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模块,输入单位名称进行查询生成的。

5.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等材料;高校院所牵头申报的,还须提供技术合同、专利转让等相关材料。涉及动物实验及临床研究项目的,须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6.项目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

7.采取联合申报方式的,应提供合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协议书中应注明各方研究任务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

以上材料须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其中,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胡小蓓 18071725939


附件: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2.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书(格式)

3.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


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1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docx


科研处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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